帮助朋友到昌平去上课,讲《经济法概论》,用的是专用教材。杨、徐版的“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说”。
学术观点上不同的意见这里就不说了,只是忽然觉得自考生们很无辜。自考的唯一方式就是考试通过,而标准化考试的内容是不得不完全依照教材上的东西的。可是经济法的概念其实远远不止这书上的一种学说,而是很多很多种。可学生们背的却只是这一种。
大学教育讲究的是会泽百家,而自考看来是难以达到这个目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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